農糧署委外單位
包括資訊公司、受委託之公務機關等三個單位委外稽核作業。
企業組織營運的精細度越趨專業分工,採用委外作業協助供應鏈的完整性以及提高業務服務廣度的方式越來越廣泛。但是對於如何選擇適合的委外協力廠商,以及一旦簽約後,如何有效監督委外廠商,以符合法令要求,卻沒有一套完整的做法。
另一方面,企業組織的內部人力也欠缺適當的專業能力,能夠於事前鑑別廠商的合宜性,以及事後對廠商進行法令要求的監督作業,以致於當委外廠商發生可能違法的情事時,沒有人力與能力進行風險判斷與補救措施。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受委託單位的稽核要求,SVITI提供協助企業組織針對委外稽核作業之服務,包括對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第八條監督義務、以及第十二條適當安全維護之稽核作業。
包括資訊公司、受委託之公務機關等三個單位委外稽核作業。
針對委外維運廠商之稽核作業。
委訓機構六十家個人資料保護委外稽核。
包括持有公路總局監理資料之公務及非公務機關、受公路總局委託之資訊、超商代收、金融機構及電信業者等稽核作業。
針對公路總局及其所屬七個監理所及第三代監理專案辦公室相關組織進行資訊安全委外稽核作業。
執行稽核計畫,依據需求協助機構執行委外的技術查檢(透過工具、技術人員)、管理查檢、資料流安全檢查等,並產出報告,追蹤各項發現至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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